第(3/3)页 绫修谨一本正经地小声忽悠道,语气有些严肃,给人一种神秘兮兮地感觉。 “这本杂书记录了各种有用的生活小技巧,其中包括如何快速捕获猎物,你若是想学,改天爹教你。” 原主自然是不识字的,为了日后都做一个‘文盲’,绫修谨只好编出了这样的说辞。 至于狗蛋会不会相信并不重要,反正以狗蛋对原主的孝顺,即便心存疑虑,也不会把这件事说出去,还会主动帮忙保守秘密。 狗蛋果然没有那么好忽悠,在听了绫修谨这话后,整个人瞬间呆住了,待反应过来后,不禁有些怀疑人生。 “爹,您莫不是在我开玩笑?” “唉,就知道你会不相信,会觉得很不可思议,其实说句实话,爹刚醒过来的时候,也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可爹现在真的识字了。” 绫修谨说着,从地上捡起一截树枝并蹲下身,在地上写下‘丰收’两个字。 为了不露馅,绫修谨还故意把这两个字写得有些歪歪斜斜的。 “爹,这两个是什么字?”狗蛋见状,不由瞪大了眼睛,目光灼灼地看着他,眼神发亮。 “这是你的名字,丰收。”绫修谨回答道,脸色带着几分‘洋洋得意’。 没办法,绫修谨也不想表现得这么幼稚,但考虑到原主一个不识字的农民,突然有这样的际遇,难免会有些自得和骄傲。 “爹,没想到这竟然是真的,您真是太厉害了!”狗蛋这下心里再无一丝怀疑,看绫修谨的眼神多了几分崇拜,语气也有些激动。 这个时代的读书人是很受尊敬,而在老百姓的眼中,识字的人挺了不起的。 这不,得知绫修谨如今识字了,他在狗蛋心中的形象瞬间被拨高了一大截,对他崇拜得不行。 “咳~这不算什么,爹从明日开始教你认字,等咱家将来有钱了,爹还要送你去学堂念书,让你成为一个真正的读书人。”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