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 不求上进的来顺-《活着之我是福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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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一会儿,外面传来一阵喧闹声,走出去一看,是一些村里人,他们邀着一起来串门。

    徐福贵热情的招呼他们进来坐,火盆不再烧木炭,而是直接将粗木柴放上去,熊熊大火燃烧起来,驱逐周围的寒意。

    “来,叫福贵叔,以后你可得好好读书,和你福贵叔一样有本事。”胡兴旺放下背上的孩子。

    这个孩子穿着棉服,棉服上没有补丁,皮肤黝黑,但脸色红润,一看平时便吃的不错。

    不过也是,胡兴旺现在是徐家村的民兵队队长,生活相当滋润。

    “福贵叔。”这个孩子怯生生的喊了句。

    胡兴旺不满的看着他,吼道:“没吃饭不是?大点儿声!”

    徐福贵将小孩抱了起来,“兴旺,孩子这么小,你吼他干啥,小心以后不亲近你。”

    胡兴旺不以为意,“小孩子就得吼,不然不听话。”

    徐福贵不认同他的想法,他前世就是经常吼有庆,结果有庆到死都不怎么亲近他,所以这一世他最多板着个脸,从来没说过重话,更加没动过手。

    平时有事没事就给凤霞有庆普及一些常识,特别是抽血的事情。

    以后有庆必然会去学校上学,他可不想有庆傻乎乎的主动去献血,结果活生生被无良医生抽死。

    一想到前世有庆苍白冰冷的小脸,他此刻心里便是一阵阵绞痛。

    摇摇头,甩掉脑海中这些有的没的,他看着怀里害羞的小男孩,搜寻一下过往的记忆,问道:“你叫胡和平是不是?”

    胡和平轻轻点头,好奇问道:“福贵叔,你咋知道我名字?他们都是叫我胡大娃。”

    徐福贵大笑一声,“你这名字,还是你来顺叔给你取的呢。”

    一旁的来顺挺直腰板,这件事算的上是他比较骄傲的事情,可惜从此以后再无灵感,就连自己亲儿子的名字,也是家珍姐取的。

    拿出几块包着糖纸的糖果递给和平,把他放在地上,“找有庆玩去吧。”

    和平立马蹭蹭蹭的跑开,紧紧攥着手里的糖,找到有庆,高兴道:“有庆,走,我们去吃糖。”

    有庆虽然比胡和平小一些,但个头却更高一些,此时像个小大人一样摆摆手,“我不吃糖,我家里有的是糖。”

    “真的?”胡和平羡慕的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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