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他早已不是当年面对约纳斯的死讯无能为力的自己,只要他想,金属的陨石就会从天而降,山岳般的巨人会荡平这座城市,从比云层更高的地方射下的闪电也足以在呼吸间让街道上所有的人丧失行动的能力,他甚至可以让蜉蝣悄无声息地飞到每个巫师的身后,尖锐的探针包裹着剧毒的魔药刺进他们的脊柱,夺走他们的生命。 但纳尔逊只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钟塔旁,注视着脚下枪弹横飞的街道,压了压帽檐,陷入了沉思。 “你在想什么?” 安德烈走到他的身边,看着纳尔逊的侧脸,面部的轮廓早已在枪火的映照下变得模糊,只有头顶的软毡帽还保留着他熟悉的形状,他可以看到纳尔逊陷入纠结的眉毛,和几十年前他最中意的学生告诉他那可笑的职业选择前一晚,在海森堡大学正在举办毕业典礼的礼堂阳台边抽烟的样子简直一模一样,他笑了笑,说道:“你现在的模样,像极了一个正准备告诉我自己想要当一名战地记者的毕业生。” “我们难道现在不是吗?”纳尔逊伸出手,把胳膊从不容侵犯的钟楼安全区伸了出去,一枚流弹击穿了他的手掌,他掌心被子弹打中的位置瞬间化成一团水,又在子弹飞走后重新凝成掌纹的形状,尾部通红、还冒着热气的弹头被他捏在指尖,像是在端详一枚珍贵的钻石,“站在战场的中央,记录着人们的死亡。” “哈哈,说起来也是,”安德烈笑得更吓人了,他也学着纳尔逊的样子伸出手,只是他的变性术水平还不足以支撑他进行这样的人体变形,只是用加重的魔法随意抓了一把弹头,从里面挑出了他最喜欢的一颗,端起来和纳尔逊碰了碰,“要是早知道这是一份这样刺激的工作,我当初就应该跟着一块去的。” “战场上可不时兴拖个老头照顾。” “谁还没年轻过呢?你说是吧?”安德烈摇了摇头,绿色的魔力汇聚在指尖,犹如缓慢爬行的蠕虫一般将弹头包裹起来,眨眼睛就把它腐蚀成了一滩废铁,他拿出一块手帕擦了擦手,说道,“也就是从那以后,我才决心彻底告别自己编织了许多年的、关于文明社会的美梦,驱散脸上的伪装,躲到了这个世界少数派的一边。” “脸上的伪装?” “是啊,你如果看过你姨父大学时期的合照,在那里面应当有一个英俊的男人,正是在下,”安德烈像是回想起了什么有趣的事情,发出了每个回忆往昔的老人都会发出的声音,“那样的面容在麻瓜的城市里会赢得好感,但当我回到德国以后,这些老伤疤反而可以替我得到更多的尊重,这是麻瓜和巫师审美的差别,也是最根本价值观念的体现,麻瓜喜欢光鲜亮丽的美人,巫师更崇尚血淋淋的力量。” “瞧你说的,听起来反倒是巫师不够文明。” “难道不是吗?如果说麻瓜从石器到枪械是一种进步,那么在他们使用石器的时候就已经在用魔杖的巫师,现在算什么呢?”安德尔把手搭在纳尔逊的肩上,用力地拍了拍,“抱歉,我不是故意偷听,只是你刚刚一直在自言自语长矛石斧什么的,很难不让人引用。” 纳尔逊闭上眼睛,叹了口气,他回想起在霍格沃兹的图书馆里靠着魔法史区的书架睡着的日子,在那些书里,麻瓜永远都是领主的佃农、骑士的扈从、贵族的家仆,哪怕在最黑暗残暴的中世纪,他们能做的,也只有把眉毛连在一起的人定义为狼人烧死,偶尔抓住一个麻瓜出身的小巫师斩首示众,或是为喜欢被火烧的老巫婆提供完整的角色扮演服务,谁能想到,几千年来第一次正式的宣战,竟然是发生在这样一座早已被黑巫师摧毁的城市中呢? “你和约纳斯熟吗?”安德烈突然问道。 “?” 第(2/3)页